MySQL事件调度器的基本使用方法

  根据MySQL的官方文档,从MySQL的5.1.6版本开始,MySQL支持了事件调度器,用于处理事件的调度与执行。触发器用于根据DML操作来触发事件,而事件调度器则是定时触发事件,功能类似于Linux的crontab计划任务,但是控制更为精确。在MySQL支持这项功能之前,往往通过Linux的crontab来辅助进行定时任务的触发,而当我们对于任务有更高的定时要求时,或者考虑调用接口处的性能瓶颈时,就需要使用到事件调度器(Event Scheduler)。

  首先确保数据库选项event_scheduler处于开启状态。

 

show variables like 'event_scheduler';

  如果我们看到ON,就表示这个功能处于开启状态,如果为OFF,表示关闭,DISABLED表示禁用。请注意,在数据库实例启动的情况下,我们可以随时在on和off间进行切换,但是,无法从on或off切换到disabled,也无法从disabled切换到on或off。只有在数据库关闭的状态下,这种转换才会生效。(DISABLED状态是在5.1.12版本中引入的)

 

set @@global.event_scheduler=on;

  设置完成后,事件调度器就被开启了,实质上,是在MySQL实例中新建了一个事件调度器线程,通过show processlist\G命令,可以找到一个User为event_scheduler的线程,就表示事件调度器现在可以使用了。

  接着我们随便创建一个存储过程,比如往某个表插入一条记录,好让事件调度器进行调度。

 

delimiter //
create procedure `do_something`()
begin

insert into timelog values ();

end; //
delimiter ;

  创建完毕后,我们就开始创建事件,事件最重要的部分有以下几个:

  • 事件名称,这个很简单,就是给事件起个名字,加上IF NOT EXISTS的话,如果给定名称的事件已经存在了就不会再创建,并且只抛出一个Warning。
  • 调度时间(ON SCHEDULE),可以定义事件被触发的具体时间,也可以指定事件被触发的周期,如果指定周期性任务,还可以指定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。
  • 事件完成后的行为(ON COMPLETION),默认为NOT PRESERVED,即事件完成以后删除任务本身,注意,对于周期性的任务,不表示事件只做一次,而是指到达结束时间后,再删除这个事件。可以将它指定为PRESERVED,那么当事件完成以后,不会被删除。
  • 事件体,就是事件具体需要做什么,定义方式和存储过程类似。

 

CREATE EVENT IF NOT EXISTS `log_every_minute`
ON SCHEDULE EVERY 1 MINUTE
ON COMPLETION PRESERVE
DO
CALL do_something();

  在event_scheduler为on的情况下,事件一经创建就会生效。

  这样,我们就成功创建了一个事件,每分钟会在timelog表中插入一条记录,当然,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,让MySQL去做一些更为复杂的任务。